[新闻] 上百企业实施无薪假 律师:雇主硬实施可检举

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20-03-18 16:45:08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74/4424386
2020-03-18 14:31 台湾醒报 / 记者祝润霖╱台北报导
大无薪假时代怎么办?针对全国破百家企业通报实施无薪假,陈业鑫律师表示,若遇雇主
实施无薪假,劳工可不同意,除非双方签订协议,若雇主片面实施可向劳工局检举。只是
若雇主真的经营困难,劳工又不接受无薪假,可能走向欠薪,甚至以业务紧缩为由资遣劳
工。
顶上歇业、亚都减班
顶上鱼翅燕窝餐厅12日即传出老板有意歇业,当天服务人员表示“不能预约订位”,14日
即在店门口张贴公告:“因物料短缺,自即日起结束营业”,媒体去电查证,得到的回复
是“店面整修无法订位”,至于何时复业,对方表示不知道。
另外,继台中亚致大饭店熄灯后,丽致餐旅集团旗下台北亚都丽致饭店16日也传出,将于
4月1日起3个月,每个月放6天无薪假。亚都声明,施行缩减工时的前提是必须征求同仁的
同意,庆幸大部分同仁都予以支持谅解,如短期内景气好转,也将回归正常营业。
无薪假人数创新高
劳动部16日公布最新统计,累计至本月中全国有109家企业通报实施无薪假,影响3,835名
劳工,创下8年多来最高,较上月底增68家、共计2173人,大增1.3倍,实施企业家数也创
10年来最多。
劳动部表示,雇主实施无薪假若不通报,劳工可直接向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反映,将直
接列入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之通报名单。雇主若未经劳工同意,片面决定减少工时者,
属无效之劳动契约变更,劳工不必补服劳务,雇主仍应依原约定给付报酬;如有短少工资
之情事,主管机关将要求雇主补还,以保障劳工权益。
自力救济有管道
“雇主若不通报,目前没有法律可以处罚。”陈业鑫坦白说,但雇主实施无薪假时,若连
基本工资都没发,违反《劳基法》第21条、22条,可请求主管机关做劳动检查。
台中市长卢秀燕17日曾推出“纾困9箭”,针对非自愿性失业劳工或生活困难者补助:企
业若因疫情致营运困难,实施减少工时或无薪假3个月以上,而与劳工终止契约,劳工可
向劳工局申请生活补助。符合资格者每人每次补助1个月基本工资,最长补助2个月。预估
经费2,500万元,1,000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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