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为个人因素有离职的打算
但当初有跟公司签订训练合约
有些赔偿金的问题,就迟迟不敢动作
想询问一下相关合约的问题
当初接受公司训练
有三天的课程讲习及差不多一个月的现场实习
三天的课程由公司安排住宿及交通
一个月的实习是直接到公司售出产品的施工工地做安装调整
受训完成后需签约才能有每个月3000块的职务加给
合约两年,约期满前离职需做赔偿
合约上的离职补偿金计算方式:
于训练课程结束日起算一年内离职者
应返还公司本训练课程之所有相关训练费用及已领取之工作津贴
于第二年离职者
应返还公司本训练课程之所有相关训练费用之50%及已领取之工作津贴
签订合约到现在已经走了20个月
我的疑问:
1. 每个月的3000职务加给津贴算签约金吗?
或训练本身就等同签约金?
又或这样的合约没有签约金问题?
2. 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中提到的训练费用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计算
因为一个月的实习我们也是在做公司工作
甚至也算帮公司省下一笔外包费用
我想跟三天的住宿与交通开销应该会多不会少吧?
最后其实也只是想知道我是拿了6万块就能赎身还是得花更多才能离开
希望有人能帮忙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