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代po
该公司本身就有违反劳基法
公司离职填写申请书上
的离职约定写这样
申请人同意劳动契约存续期间之相关权利义务也随同结清而消灭,并抛弃所有对公司之请
求与诉讼权利,不得再向公司作任何请求或不利公司之任何申诉和检举动作行为
这样离职后的发薪
如果还有什么薪资纠纷
这张纸有效力吗?
作者: t64141 (榕树) 2019-11-29 21:33:00
不要签你还是可以离职怎么那么多垃圾公司签了跟法律抵触也是无效,可是垃圾公司会拿来乱吓人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么)
2019-11-29 21:43:00那就趁离职前把能申诉、能检举和能告的都先干一番再说
是我不签 我会自己准备通用离职书 作为通知义务文件填好后 将那几条画线删除定签名 附注不同意
作者: pttfancy502 ( 玛斯) 2019-11-29 22:50:00
别签,是自愿离职还是被资遣?想办法蒐集证据去检举吧~跟自己离职有关的记录都留底
作者: pttfancy502 ( 玛斯) 2019-11-29 22:58:00
法律上赋予的权利不要任意抛弃~就算口头或书面都不行可以打1955劳动部申诉免费专线
不签还是可以离职,时间到了闪人,若因为没签被扣薪或迟发薪资,直接检举。无论自愿还是非自愿,都不用签也不该签。
作者: sa87a16 2019-11-29 23:16:00
唬烂用的,这是你的权利,没有任何你让你抛弃这种公司大多都是垃圾公司,才会写出这种条款
作者:
gamer 2019-11-29 23:47:00没有效力。民法第72条 法律行为,有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无效。
作者:
etsen (残音~)
2019-11-30 00:42:00依民法第247条之1第3款规定,基本上是先约定免除法律责任之约定是无效的我好像回答错问题orz但原则上签了没效力,不签你一样可以离职
是我我就照签,然后边签边呛他,连牴触无效都不知道真是无脑
作者: cocola 2019-11-30 17:15:00
签下去 那是资方自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