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手上还有一个案子,今年底应该会交报告
我是希望在交完报告之后就离职,顺便拿年终
但是明年初才能把案子收掉…
想说11月初提离职…但有点怕被慰留什么的,
想说两个月收尾应该够了,
我是PL,案子只有我一个人扛,
但是我确实做不下去了…诸多原因,
有没有过来人知道这种情形要怎么办,
直接提下去的话,会遇到什么情况,
还是我有劳基法不用怕?
补充离职原因
前一个人走了之后,案子我扛,但是我的薪水没涨
照理来说,我的职位,根本不该扛一个案子,还没人帮忙
因为薪水少,我也不是主要拿到案子的人
所以我的年终也不会太多,但我是出最多力气的人
现在这个烂薪水,还要我边结案边拿另外一个案子
我受不了,我最近拿到的两个offer,薪水都是2倍
我觉得多做两个月已经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