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待了八年的饰品设计公司,因为老板自己对作品交代不清又反复无常
不断修改导致作品迟迟无法完成,却一直将问题转嫁到我们身上。自行认定是我们在
浪费时间。
最近甚至巧立名目规定作品若无法如期完成就扣薪,但却订定极度无理的作业时间。
如最快10天才可能完成的作品硬性规定1天之内要做完。1天半才可能完成的作品要求
三个小时要完成。
前些日子甚至告知要将原月薪制改用计件制,老板很明显想借由降薪或更动薪资结构
,以耗时间的方式逼迫我自行辞职好能规避遣散费。(目前已逼走一人)
这个工作公司里目前只有我一个在做,虽然知道直接走人可以让公司造成困扰,但耗
费了八年的时间实在不想就这样放弃争取资遣费,这样我还有什么办法去争吗?
或是真的就这样拍拍屁股走人? 毕竟让她爽省遣散费还满干的。
被外行指导我们内行的真的很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