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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是传产,内勤每个女生有两套冬夏制服
上衣长、短,裙、裤各两件。
公司未有明文规定夏秋穿短袖配裙子
冬天长袖配裤子(至少我是没看过公告)
一直以来大家也都照自己喜好穿
季节交替时甚至会同时出现短袖长袖并存的情况,也都这样过了好几年
这周主管因为同事未穿裙子而提出质疑
向穿裤子的同事说,你这样和大家不一致
公司做制服给你们,就是要你们都穿着一致的服装,然后你裙子做了不穿不是浪费?
而且只有你们穿裤子,别的部门都很乖
如果我们部门有特例这样会被说闲话
同事说因为办公室冷气冷到脚,所以想说干脆穿裤子,也不用裙子加裤袜穿脱方便多了
而且制服既然是福利,不就是可以有选择穿裤或裙的权利?而且我们只是内勤不必面对客户,规定有必要这样严格?
两方理论了5分钟后,同事问主管如果我不穿会被罚钱吗?主管回应,看人资罚不罚。 同事又向主管提出有公告看看吗?毕竟从入职10年来还真没看过有明文夏日一定配短裙,冬天配长裤这么细节的规定。
同事提出比较极端的问题反问,那是不是冬天若两件裤子刚好都洗了没干,是否也不能穿裙子?主管未回应,只说他会再请人资查公告。
我有试图查法条,但似乎没有能够确切指出硬性规定(夏天)制服只能穿短裙是违法,只有类似案例:员工不从穿短裙(成文或不成文)规定而被罚钱/资遣或试用期后不录用的案例,向劳工局申诉,而公司因为触犯性别平等法有歧视之嫌而被开罚。
若公司明文规定夏日一定得配短裙,冬天配裤子,这样真的有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