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未依规定请假被记旷职
(我错了OTZ)
因为是第一次发生这状况
想请问 这样被连名带姓公告在布告栏
是正常的吗?
作者:
bakayalo (化物语最后应该妖怪大战 )
2019-05-21 12:41:00看公司,以前我们公司嘉奖公布.惩处不公布
作者: LuMya 2019-05-21 14:18:00
管理角度来看不是好的作法
作者:
biffer (NO.5总是让我想跳舞~)
2019-05-21 15:50:00那学校记功记过呢?也不能写出来吗?
作者:
Mudders (狠心就是最好的良药)
2019-05-21 16:25:00旷职还怕人家知道吗@@?
我会离职 呵呵我们公司旷职的人不会被公审但直接~fire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5-22 10:30:00不适用个资法吧 不然奖励也不能标注姓名...
奖励一样不行,所以我们内部的信件连奖金名字都要马一个字
作者:
netpal486 (随风而逝的记忆...)
2019-05-25 16:54:00一堆人是不看公布栏,但七嘴八舌的能力比公审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