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nyIce (耀西)》之铭言:
: 之前公司蛮多问题的,待了七个月后就离职了。
: 但刚刚发现前公司帮我投保前三个月没保,
: 后四个月高薪低报,报最低的22k,跟原本差了两倍。
: 请问这短短的七个月的没报+低报,
: 对我个人以后的劳退会有很大的影响吗?
: 感觉时间很短,好像差不了太多。
: 但保险起见还是想问一下...
: 网络上查到的资讯都很拢统不然就不清楚,
: 还请各位前辈指点一下,谢谢。
在这里提供一下另一种观点:
我弟的情况跟原PO有点类似,进公司半年后
也发现公司问题很多,但是他也发现了公司有高薪低报的现象
反正他也打算离职了,就在某一天发mail给人事主管依劳基法第14条第6项
终止劳动关系。拍拍屁股走人,隔天立刻去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协调。
等到开完会,公司还是得乖乖照付到离职当日的薪水、资遣费
与开立非自愿离职书。
甚至在开协调会前,公司已经偷偷把之前低报的6%劳退金补齐
有些人会觉得短短几个月没什么影响
这是个人决定,没有一定要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以上只是给原PO了解看看其他不同的做法。
题外话:之前在网络上查询劳基法条时看到一句话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给原PO跟乡民们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