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周年制特休未满周年 不能按比例给吗?

楼主: ushnelle (爱伦嘘)   2019-01-21 23:34:19
我的问题是 假设我2016/4/2号到职,但是我在2019/3/31离职我的年资就为2年又364天(
364未满一年)
我本年度已有10天特休(剩四天未休),但是因为我提离职了,所以我无法修到我年资2年
又364天应有的特休,所以需要折现给我。
我的公司本来是历年制的,但是后来好像”就变周年制的。
说好像”是因为公司并没有明确的说改周年制,但是有在line群组上上传图片是每个人的
到职日与特休可排休的期间,每个人的时间都不一样。
所以想问“雇主要折现给我的特休天数是4(本年度)+几天(下年度)呢?”
(周年)因为满2年未满3年所以是4+10天=14天
(历年)则为4+13.7天=17.7天
我对于周年的疑问是,这样比例好像有点奇怪,如果年资是2年6个月也是10天吗?
2年3个月的话呢、2年10个月呢?
谢谢各位!
作者: tienfei (神阿!给我多一点时间)   2019-01-22 07:15:00
历年预给还是会追回,结果一样
作者: sschen   2019-01-22 09:19:00
纯粹讨论(到职)周年制:2016/4/2到职,六个月以上到一年的有3天,期限是2017/4/1。2017/4/2到2018/4/1有7天。2018/4/2到2019/4/1有10天。你2019/3/31离职,就是把这10天没休完的算钱而已。新年度的14天没有你的份周年制:到职日前离职,本来就拿不到新年度特休,也不用依比例。满两年给10天,让你在2年01天到未满3年间使用
作者: chister ( )   2019-01-22 09:30:00
依公司规定 可以多给不能少给。如果公司已给你17天 没规定离职要扣 就不能扣
作者: Osakayo81 (ooo)   2019-01-22 18:35:00
满两年未满三年10天,只能多给不能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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