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esw (leesw)
2019-01-15 03:26:03请问一下各位大大,我在餐饮业工作,面试时老板说月薪30000元含加班费,六日都要上
班10个小时,但我拿到薪资条看,发现薪资结构是26000(底薪)+2400(伙食费)+加班
费,依照我的理解,加班费这个部分应该是26000/30/8=108.33,这样按照上面这个薪资
结构,再加上每个月至少有8个六日要多上班2小时,所以月薪应该是26000+2400+108.33*
1.34*16=30722,可是老板却只给30000元,这样违法吗?
另外,有时候因为假日无法排班,因此会少了2个小时的加班时间,所以老板从30000元的
月薪中扣除了2个小时的薪水,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扣除的时薪是否也要以108.3
3元来计算呢?
最后,劳健保部分,老板只以26000元的底薪部分去做投保,应该已经是高薪低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