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首次发文、手机排版,请见谅。
我去年11月初时到某间公司就职,
当初面试时老板就直接跟我讲好底薪是多少,以及其余津贴、奖金如何计算等等
我觉得可以接受,因而放弃其余公司,到此公司就职
第一个月领薪水时因不足月,看到薪资条上基本薪资以最低基本工资计算,我并没有太在
意
到了这几天领12月足月薪水,看薪资条才发现我的底薪真的是最低基本工资
并且发现加班费给的不对,我12月只有加班一天,共3小时
按照劳基法应该是前两个小时乘以1.34,第三个小时乘以1.67
但给的加班费是三个小时都乘以1.34
所以我就把我对薪资的疑虑跟加班费算的过程、查的法条写一写,拿去问老板、老板娘跟
会计
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如果给我当初讲好的薪水,他们发现另一个比我早进来的员工会领
的比我少,
如果我过几个月表现的好,会把薪资调整成跟原本谈好的一样”
加班费则是:“他们以前周六要上班,现在不用上班了,薪资也没有调降,所以加班费按
照以前的算法”
我无法用逻辑理解这些解释,所以问完之后有在考虑离职的事情
没想到隔天老板就要主管问我想走还是想留,我说我可能要考虑一下
主管说最晚下星期要给出答案
我才在苦恼这个问题(毕竟重新找工作很焦虑)
结果今天一大早主管就说老板叫我做到今天或下礼拜一
这应该算资遣吧,毕竟我完全没提出任何离职相关的话题
我已经懒得跟他计较没有提前预告这件事了
主管说老板让我离职的原因是能力不足,并叫我试算前个月应得薪资,拿去给会计
于是我就把法规查一查,写了一张试算表拿过去
内容大约是:谈妥薪资与实际薪资应补的差额、1月初至今日的薪资、资遣费
结果会计把老板娘叫来,老板娘说:“这不算资遣吧,那就做一下这个工作再换下一个,
这么好赚”
我说:“可是这又不是我自愿的”
老板娘:“啊你就能力不够啊,你到下一个工作摆烂还不是会被开除”
(喔对了,补充一下,我面试时老板不断问主管我这个人o不ok,甚至也有上机试做
主管表示这个行业和学校学的差很多,所以愿意学就好,我进公司2个月已经抄满1本笔记
,并且已经90%独立了,主管也说我进步很多)
感觉老板娘的意思很像不想给我资遣费,的确他们也没有提前通报、超级无预警,所以要
算资遣费他们一定非常麻烦
我目前比较担心的是我的资遣费被吞掉
另外,由于我的印章给公司去银行进行开户还没拿回来
我今天下午去要回印章,老板娘还说:“还在银行那边,要印章你是能干嘛”
我:“我可能会需要用到,所以要拿回来”
老板娘:“等银行拿回来你再过来拿,我们又不会拿你印章干嘛,你帐户又没钱,这个薪
资的部分我们再算一下”
我只是想拿回我自己的东西,又没说你们会做什么事QQ
总之我下礼拜还会回去拿我的资料以及应得薪资,
我有填离职单(不是离职申请单),上面离职原因我写资遣,
有跟公司要非自愿离职证明跟服务证明,但行政说要再问一下,还没给我
下礼拜回去很怕被拗,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保障自己权益的办法
目前有想到的是录音,并且查法条跟他们说理,不知道各位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感谢看完这篇文章的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