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自己亲友最近发生职灾,老板也是很烂我就帮忙上网整理法条,
发现职灾流程真的很复杂,简单来说原PO朋友在工厂操作发生灾害就是职灾,
当然你朋友有没有接受公司完整受训流程,雇主有没有过失等等的,日后再来追究。
依照职业卫生法第37条
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发生职业灾害,雇主应即采取必要之急救、抢救等措施,并会同劳工代
表实施调查、分析及作成纪录。事业单位劳动场所发生下列职业灾害之一者,雇主应于八
小时内通报劳动检查机构:
一、发生死亡灾害。
二、发生灾害之罹灾人数在三人以上。
三、发生灾害之罹灾人数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疗。
四、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之灾害。
劳动检查机构接获前项报告后,应就工作场所发生死亡或重伤之灾害派员检查。事业单位
发生第二项之灾害,除必要之急救、抢救外,雇主非经司法机关或劳动检查机构许可,不
得移动或破坏现场。
第三指出了一人以上需住院治疗,我是不知道你朋友有没有住院拉,不过是我
一定是要求住院(毕竟自己有保险可以请)。如果有住院老板未通报就是违法囉!!
职灾受伤者也可以是通报人,所以通报就对了,没八小时通报劳检会开罚单。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如果日后有打官司的需要,一定要去警察局报案,双方做笔录。
既然是职灾了,依照职业安全卫生法第23条
第二十三条(预防事故之必要教育及训练)雇主对劳工应施以从事工作及预防灾变所必要
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前项必要之教育及训练事项,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劳工对于第
一项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有接受之义务。
从事工作老板有没有完整教育训练,操作机器有没有预防措施,例如旁边有人督导之类,
这要日后打官司举证了,但其实发生职灾老板都采无过失责任,所以老板也
要自己证明他做的措施都非常安全。
最后,原PO朋友最重要的公伤假,依照劳动基准法第59条
职业灾害补偿—劳动基准法第59条
劳动基准法职业灾害补偿规定系采雇主无过失补偿责任。亦即劳工一旦发生职业灾害,无
论雇主对于职业灾害之发生有无故意或过失,雇主均应支付职业灾害补偿费用。依劳动基
准法第59条规定,劳工因遭遇职业灾害而致残废、伤害、疾病或死亡时,雇主应依规定予
以补偿。劳工请假规则第6条规定,劳工因职业灾害而致残废、伤害或疾病者,其治疗、
休养期间,给予公伤病假。
工伤当然有工伤假囉,按照劳基法职灾雇主是要给付受伤劳工休养期间的完整工资,
也就是底薪,如果你朋友底薪是23K,就老板就只会付23K一个月给你。
小弟非法律出身,只是帮亲友的过程中了解到一些法条,如有错误请指教。
抛砖引玉,希望有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