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8 事件更新:
承上述事件 12/25-26两日。人资与我原单位主管 针对我的拒绝 无提出任何协议,由于
两日都是口头拒绝。并无存证。
12/27当日下午咨询台北市劳工局 要我必须有书面提出拒绝的存证才能承接后续的劳资协
调
。
12/27下班前 也持续没有任何公司主管与我沟通。所以下班前发正式mail表达异议(给人
资.现任主管.执行长)要求12/28日下班前给我答案 。
否则我将用我手上的资料针对调职争议提出劳资协调。
12/28当日下午两点 现任主管通知召开原组织的紧急会议(原组织人员人资 .执行长一
并与会)
宣布12/25当日的人事调动取消 因为评估后无适任职务。改为全部资遣依法发给相关薪资
资遣费。非自愿离职证明。以上
谢谢所有给相关意见的乡民。也将事件始末做个交代。劳工的权益是自己争取 政府劳动
单位也都有免费咨询 遭遇问题 先冷静下来。才得以走正确方式达到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