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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18-12-09 18:16:48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524026
2018-12-07 14:24 联合报 记者董俞佳╱即时报导
劳动部今天表示,为营造友善职场育儿环境,补助雇主设置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提供
托儿措施,明年第1次经费补助自108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请事业单位向所在地之地
方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劳动部指出,第1年最高经费补助为300万元,设置后或已设置者每
年最高补助50万元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3条,雇用受雇者100人以上应提供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或
适当托儿措施。
劳动部指出,为鼓励雇主提供员工子女托育服务,劳动部订定“哺集乳室与托儿设施措施
设置标准及经费补助办法”及作业须知,协同地方政府补助及辅导事业单位提供哺(集)乳
室与托儿设施或措施。
根据该补助办法,雇主自行设置员工哺(集)乳室最高补助2万元;设置托儿设施(包括托婴
中心、幼儿园、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者,第1年最高经费补助从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设置后或已设置者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如果雇主提供受雇者子女送托于托儿服务机构
之托儿津贴者,每年最高补助60万元。
劳动部表示,为增进事业单位设置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措施相关知能,明年预计于各
地办理10场观摩说明会,并提供免费的专家入场咨询辅导,请事业单位多加运用。
劳动部再次提醒,108年受理事业单位设置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措施申请次数为2次,
第1次申请经费补助自108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欢迎有意愿申请之事业单位,于受理
期间先至企业托儿与哺(集)乳室资讯网(https://childcare.mol.gov.tw)“线上申请补助
专区”,填写申请书表上传,另打印以邮寄方式,向申请单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机关(县
市政府劳工、社会局(处)等)提出申请。如有疑问,可电洽劳动部免付费服务专线
0800-0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