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dis808 (Ardis808)
2018-11-25 13:32:20公司目前约有十多人,问题来了,有员工欲离职后提出检举事项。
1、未发放薪资明细,也没有电子档可供员工随时可以看。只有老板娘有...(该员工欲检
举所有员工都没有薪资明细)
请问是否会成立?
2、罚则查过介于2~100万之间。是以单人累加 ex 2万乘以10人,还是单一只从2万开始
罚
3、该员工目前只做约3个月。我们一开始忘记跟他拿印章做薪资印领清册。但他说他辞职
书上的印章为自己的印章并有盖上明示,若我们盗刻印章盖,要告我们伪造文书。
请各位前辈给予指教!我们公司是否会被裁罚犯罪!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