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劳动部那么快就公开说不订施行细则!!!
今天一早也再次更新了之前写的文章,有兴趣的版友可以看看 https://wp.me/p9OPpl-2A
我也将今天写的内容分享给大家
完全没料到劳动部会那么快就说不另订施行细则,原本还想着许多的问题会透过施行细则
的规范来获得解答。
一个很直接的问题:如何知道薪资未满4万?
相信许多人会说靠求职者检举阿!!!
那求职者检举时如何提出证明?每一场面试都录音?还是就提出来让劳检去调查?
每一场都录音看似可行,但真的会有面试者这样做吗?让劳检去调查,公司只要说预计薪
资有超过4万,劳检也无可奈何。
我们都不是立法的专家,但就一个求职者或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我是
充满着疑问的。我相信我能想到的问题,政府官员们在立法时一定都有想到,也已经有提
出相关解决或配套的方式。现在所有的问题也都只能期望未来正式施行时,都能够一一被
解答。
再次强调“未达4万禁面议”是个好的法条、好的开始,的确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就目
前看来还存在的许多疑问点,就看未来正式施行的时候,劳动部的施行方式为何。若这些
疑问点没有解决,个人认为:“未达4万禁面议”这最终就只会沦为一个口号而已。
※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剑)》之铭言:
: 职缺月薪未达4万不得面议 劳部不订施行细则
: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811220186.aspx
: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22日电)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修正就业服务法,明定经常性薪资
: 未达4万元的职缺,雇主应公开揭示或告知求职者薪资范围。劳动部说,由于目前找不到
: 一定标准,现阶段倾向不另订施行细则。
: 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立法院院会日前三读修正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明定未来
: 雇主在招募或雇用员工,职缺经常性薪资未达新台币4万元,应公开揭示或告知其薪资范
: 围,违者可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就业服务组长陈世昌今天受访表示,根据跟地方政府交换意见后的结
: 果,认为薪资会依照不同行业跟地区有所区别,要订定一个固定标准会有些困难,因此现
: 阶段倾向不另订施行细则。
: 陈世昌指出,不过劳动部会提供雇主薪资行情的参考资讯,给雇主做相关评估。
: 陈世昌说,就业服务法不是以查核为施政手段,希望雇主跟就业服务机构都可以遵守,只
: 要有民众检举,劳动部就会处理,违反雇主将处6万元到30万元罚锾。
: 就业服务机构像是人力银行等,也需负担连带责任,也将开罚6万元到30万元罚锾。(编
: 辑:陈俊硕)10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