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健保费问题

楼主: tonybbbb (东方行B)   2018-11-20 23:24:28
我预计下下礼拜会进行劳基法第14条契约终止
有一个问题是
现在健保费改成要隔月上旬离职会比较好?
因目前健保费的状况是
以前任职只要上旬或下旬都有工作就可以算月
现在若到月底离职还是得要付健保费
变成要隔月的1日起离职比较保险
作者: a2468000 (胖鸡)   2018-11-21 10:06:00
不要误导大家...月底最后一天离职公司一样要负担部分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1-21 01:07:00
你每个月都得缴健保费,差别只是在于投保单位在哪而已。看你当月最后一天的投保单位在哪,决定哪里跟你收当月的健保费。你如果1125离职,原投保单位不能从薪资里扣健保费,但是你之后也是会被健保局追缴11月健保费。你最后一句我不是很明白,比较“保险”?
楼主: tonybbbb (东方行B)   2018-11-21 07:13:00
对 意思变成就算30或31离职的话 健保费还是得要自己付 前几天健保局打过来说明是这样变成说要离至少要跨月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1-21 07:36:00
你说的是雇主负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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