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ttybaa (FattyBaa)》之铭言:
: 帮心急的朋友代问
: 朋友在10月初时,在百货公司内的美发店就职。
: 因为类型是属于日系的店,朋友蛮喜欢的。
: 殊不知因为新开的店制度不完善,工作起来实在心累。
: 甚至开幕至今。主管长期不再,很多问题也就产生。
: 所以很多店内的事情,大家各说各话。
: 这也是离职的原因之一。
: 前天朋友提出辞呈。表明希望做到这月底(11月)
: 但主管表示,必须要做到一月底。否则会扣薪水还有法律上的问题。
: 因为另一个朋友也是该公司提出辞呈的员工,今天被约谈
: 主管告知 若是不待到明年一月,一个月扣三万!!!共扣六万,并且要告他
: 想请问一下
: 1.这样被扣是合法的吗?
: 2.假如我做到12/10日(领薪日)就走,这样会有法律问题吗?
: 3.因为该店没有帮我们保劳健保,那这样我还享有劳工的权益吗?
: ————
: 补充一下:当初就职第四天有签一个合约。
: 上面有说 两个月前提出辞呈。 如果签了是不是就没得谈了...
就照合约走啊~是什么工作连三个月都撑不住啊?
我先不论公司如何~扣钱是小事~有没有想过要害公司重新找人~做一下子就做不下去了
~你觉得下个老板敢用你吗?
况且今天出社会~如果你没有经验就是出来学的~不管你是洗经历还是任何心态~都应该
要能吃苦
哎 难怪现在一堆低薪~这点苦都吃不了~
呵~我敢说你朋友下一份工作也是做不久就离职吧~叫他抗压性多点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