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一家公司任职一个礼拜因为公司要求穿制
服,所以会发制服,也签一张切结书要求员工如果
到职未满六个月离职要扣2000元的制服费,想请问
这样合劳动基准法吗?
目前才刚进去一个礼拜,还真的不知道自己适不适
合这工作,也不可能不签那张切结书,真头痛。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20808/34423193
楼上网址这个新闻不知道是因为被扣制服钱了
离职时公司规定还要把制服缴回才违法还是
不用缴回制服也是违法的呢?
感觉劳工局回应的是,不管制服需不需要缴
回,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