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给贺,之前在板上发了一篇关于到职日的文
最后家人说再给公司一次机会,
也许下个月薪资就正常计算了。
结果今天早上主管找我谈,
意思是这份工作原先是设定会计兼业务助理,
(但是当初面试应征的职务是行政人员)
目前到职一个多月,
他说他需要的是能协助会计的工作,
且具有相关会计背景或知识,
因为会计刚新婚不久,主管担心她突然怀孕或离职,无人可取代她的工作。
主管告诉我他觉得我们也算有缘,
询问是否愿意转生产单位,也就是技术员
如果不愿意就是给我十天的时间做其他准备,
其中五天会作为有薪水的预告,
因为对我很抱歉,会开给我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大致是说这样,
等我思考是否继续待在公司再有后续讨论流程,
虽然有诸多不满,不过我目前决定尽快走人
想请问板上有经验的前辈们,
像我未待满三个月非自愿离职的话,
请问之后谈到后续流程要注意什么事项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