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加班的保障法2

楼主: ultmisia (魔女)   2018-08-14 15:26:04
网友问题解答专区:我没有签任何的劳动契约,但工作却被胡乱调动且老板说我是‘责任
制’,我该怎么办?
https://53973000.blogspot.com/2018/08/blog-post_12.html?spref=fb&m=1
今天的个案其实有点特殊,因为不签立劳动契约其实在很多公司,特别是餐饮服务业更为
常见,今天的这个个案,案主本来是会计,但没想到半年前被调至餐饮现场‘支援’,这
一支援就六个月,工作内容、时数都被调整,但唯独薪资没有变多,老板更呛声说这工作
是责任制,又没有签立劳动契约的状况下,这要怎么办呢?请看看我今天的分享!
一、劳动契约没有纸本,那就来做蒐证:
其实我常说劳动契约是企业的保护机制,这句话我说了很多次,但仍有企业鬼打墙不愿意
签立,以此案来说,调动员工在劳基法中已有很明确的规范,如果有了员工的书面同意,
企业何来违法之说呢?所以再说一次,劳动契约对于企业与劳工的重要性。
话说回来,如果劳动契约没有签立的话,是否员工就无计可施了呢?别忘了员工仍在企业
服务,所以员工要做的就是将现在的工作情况与劳动条件做蒐证及记录的动作,因为一旦
到了主管机关或上了法院,这都是证据。
二、蒐证的项目与基本的内容为何?
出勤记录
打卡纪录其实是最容易显现出来的证据,只要把连续工作2周的纪录拍照,就可以证明工
作时数的态样,不是说责任制吗?那么就要有工作一日超过8小时的证据,超时就足以让
企业吃上裁罚了。
薪资内容
超时如果又没有给付加班费或补休的话,不就是罪上加罪?所以如果长期超时又没有加班
费的话,违法的事由那就是再加上一笔了,这可以用在调解或劳检做举证。
录影拍照
工作内容是否有照片或录影,足以证明自己以前的工作身份?如果可以的话还请回头去做
资料上的整理,财会人员一定会有很多的经手文件,记得找到自己署名还有日期的文件,
足以证明自己的前一个职务是财会人员,也别忘了对现在的工作做拍照及录影的动作。
三、蒐证完要做的动作为何?
发函告知雇主
我通常的动作不会是偷偷去申诉,而是要发存证信函告知雇主,原因是如果上了法院(我
希望不要啦!),存证信函会是一个很好用的证据及武器,请雇主文到三日内改善,否则
将至主机关申诉。
向劳动局申请调解
调解的用意在于让主管机关先用说明的方式让雇主了解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及下场,让员工
有机会争取到劳动条件的调整及补偿,而员工也有机会思考如何的走下一步,不到最后一
步,不要申请劳检。
向劳检处检举违法
如果雇主仍坚持己见的话,那就简单直接申请劳动检查,服务业不中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让他付出代价也是一个合理的动作,以此来争取资遣费及短发的加班费。
四、调回原职或终止合约看妳的选择:
当然我没有写上法院这个选项,如果可以不要上法院,真的不要上法院,劳民伤财,运用
以上的方式,接下来就是员工要想清楚,妳要的是恢复原职?还是资遣费?这在发函阶段
就要说明清楚了,我通常都会建议…资遣费,因为妳如果转任回财会,老板也不敢用妳了
不是吗?但还是要看妳最终的选择。
结语:
没有劳动契约也是有方法争取自己的权益,与各位分享我的看法与想法,昨天睡的很少,
想着与老师以前的点点滴滴,只能说大家要珍惜身边的人事物,少一天是一天啊!
作者: sc1 (sc1)   2018-08-14 18:08:00
以上都作到的老板已经倒了餐厅会计收帐的都是女儿跟媳妇吧哪有几个外人作内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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