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算方式:历年制(今年7/1~明年6/30)
目前状况:已离职
在职时间:106/6/1-107/6/30
离职时已请了3.5天特休
在前公司已做满一年一个月,也离职一个多月左右,但是未请完的特休费用一直迟迟未汇
入户头,所以刚刚打电话过去询问,但公司却说我没做到7/1,没跨年度,甚至扯到我是
自动离职才会没特休可以请领,但印象中离职不是算在职天数的吗?!
重点是另一个在职3年且于7月初离职的同事竟然有收到特休费用!!
虽然公司也答应会再询问规定,但总有会被A的感觉
因今年是出社会第二年,想请问各位遇到这种状况都怎么处理,或是有其他建议方式,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