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打工的问题,
个人今天第一天去工作的地方报到,
原本说是可以时薪140或者月薪22K计算,两者择一。
然后经计算之后时薪是比较划算的,理所当然选择时薪的算法。
但后来承办的店员打去问公司的人却变成只能算月薪制22K。
他也很无奈并且也有跟上司帮忙争取,
但今天他们公司就是不愿意使用月薪。
而我今天也就直接选择不做了,
当然还是有完成今天的工作。
但就在计算今天的薪水的时候,
却用22K除以31计算出来只有大概730多块的薪水。
我当场觉得有点傻眼。
我个人在前公司算法至少都会是处以实际当月上班天数来比例计算。
我想说至少22K/22天(7月实际上班日)算出来至少还有个1000,我接受。
但今天做8个小时这个工资只有730多,
等于是一个小时连100都没有。
这样子算合法吗?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