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有些问题想请教
朋友公司内部有个业务 习惯性的不打卡上班 以及迟到
目前是以 未打卡 扣钱 (经我提醒后 明天会把钱还回去 因为违法
迟到 罚钱 (这部分是可以的吗? 劳资双方都同意的话
(每个月可迟到一小时无惩处)
见红休假 若是例假日有出勤 则还有补假
但是中元节 市场休息 可以强制员工使用特休在这天吗? 或是无薪假?
以上为法规方面的问题
再来 是否有方式可以惩罚这位员工呢?
目前讨论出来的方式就是 迟到及未打卡 超过X次数后
则扣除奖金部分 这方面会牴触劳基法吗?
以上问题 恳请各位指导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