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请问离职1个多月复职,年资&特休的计算?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4 23:06:45
“不定期契约因故停止履行后”所称之“因故”,
依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函释,系指中止契约之事由,
该等事由可因法律规定或本契约自由之合意而成立。
二者之共同点为无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之事由存在。
辞职系单独行为,与前项要件不合
劳基法第十条所称“因故停止履行”,不包括终止契约,
而劳动基准法第八十四条之二规定及其施行细则第五条第一项规定:
劳工工作年资自受雇之日起算,如有终止契约情形,另再受雇者,
系成立新劳动契约,其工作年资自应重新计算。
简单说,不定期契约劳工有终止契约情形,
不论资遣、离职、解雇、退休或其他终止契约事由,亦不论中断期间多久,
经雇主再雇用者,应系成立新的劳动契约,其工作年资系重新计算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七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台﹙七十七﹚劳动二字第一五八六七号函
劳工自请离职,原有劳动契约已经终止,未满三个月再进入原公司服务,新劳动契约已成
立,其年资如无合并计算之约定,自应重新起算,而无劳动基准法第十条之适用。
也就是你可以谈,但依法不行...
※ 引述《aidylUranus (噗噗)》之铭言:
: 如题,想请问前一个多月自请离职,最近复职,
: 年资&特休可合并计算吗?
: 今天人资是跟我说年资&特休都要重算~是要依公司规定吗?
: 复职前忘了问这个问题了~
: 在网络有看到此法条
: 劳基法§10:
: 定期契约届满后或不定期契约因故停止履行后,
: 未满三个月而订定新约或继续履行原约时,劳工前后工作年资,应合并计算。
: 有爬一些网络文章,但日期都较旧
: 可合并计算(O)
: 20171027律师建议合并
: 20160506有法院判决意旨
: 跟不可合并计算的文章(X)
: 20130510ptt归零&跟公司谈都有
: 20100626归零
: 请问这个问题有确定的法令依据(§10)让我可以跟人资谈吗?
: 或是要再跟公司谈?或是必须照公司规定?
: 谢谢~
作者: aidylUranus (噗噗)   2018-06-14 23:27:00
感谢你的回复! 我也有看到这段文字但又有查到曾有法院判决依据离职也算因故停止?(法院实务采扩张解释)?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4 23:35:00
那你就去告啊,告你现在的公司,看他要不要让你合并你看判决下来前,你能不能还在公司活着你应该先协调看看,如果不行就找更上级的协调不然你拿这些判例给人资看,只会被讨厌吧
作者: aidylUranus (噗噗)   2018-06-14 23:41:00
感谢你的建议,但不想走到告这一步,想先谈之前公司晚报劳保一个月我就贴劳基法给人资看应该就已经被讨厌了@@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8-06-14 23:43:00
这不是本来就公司愿不愿意认定吗?是要告公司什么?
楼主: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4 23:46:00
晚报劳保是违法,合并年资是公司福利,性质根本不同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8-06-14 23:47:00
既然是自请离职再回去,也要看是公司叫你回去(比较可能认列年资),还是你自己回去的吧!要谈也是回去前谈不是?
作者: aidylUranus (噗噗)   2018-06-14 23:50:00
cm1241公司找我回去,对 没有先跟公司谈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8-06-14 23:56:00
那公司找你回去,你当然跟公司谈啊,谈不拢就走人就是,我觉得这个拿法例来跟公司谈...?除非你很肯定你引用没问题,不然很容易黑或谈崩
作者: aidylUranus (噗噗)   2018-06-14 23:59:00
可是已经进来了@@ 谢谢你的建议! 我会想清楚再讲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8-06-15 00:01:00
进去了就是跟主管谈,说发现年资没合并到,能否请主管协助处理,真的公司谈崩,要嘛认了,要嘛走人,被找回去还不认你的年资,这公司有什么好待的
作者: aidylUranus (噗噗)   2018-06-15 00:11:00
好的,我会再跟主管谈,谢谢你的建议!!
作者: lingerptt (苍林亚鸟)   2018-06-16 09:58:00
只要它需要你,hr会配合处理
作者: dds7788369 (RUMi)   2018-06-16 16:10:00
什么叫要你回去又不认年资,事实上已经依程序离职,也等同双方劳动契约结束,人家认不认在于“愿不愿意”而不是“合不合法”,楼上那位怎么不干脆说公司找你回去又不养你全家顺便外加专车接送,这公司还有待的必要吗? 什么都当人家应该给你的,怎么不自己投资创业当老板看看遇到这种要求感受是如何?既没压榨年资也没苛刻计算还能被这样形容,看样子台湾惯老板跟惯员工比例差不多有时候看到这种奇葩回应跟乱鼓舞的方式真的觉得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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