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公司提告天眼通留言被法院认证属实

楼主: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8-05-29 10:12:48
※ 引述《sun41102 ()》之铭言:
: 公司同意李O瑾小姐薪资33000是实领,李O瑾小姐扣掉劳健保自付额并未少领,但会计
: 做帐时,有1800元是属于膳食费,实际投保薪资为31200元,从法令面来讲并未违法,此
: 案也获得了劳工局劳检过后并未处罚,以及检察官对本人不起诉处分,证实本人并无诈欺
: 得利,以及劳保高薪低报之事。
我补充一下法律知识,以及“现实中”官员会怎么处理。
膳食费政府写明每月1800元免税。
(现在2018规定是2400元,1800是比较旧的金额)
(我不晓得员工是那一年任职)
月薪33000。其中1800元免税,代表员工所得税可以用31200报税。
但是公司劳保/劳退/健保/国税局。都要用33000报帐。
公司不管怎样都省不掉。但是员工可以少缴一点税。
33000跟31200刚好跳一个级距。劳保/健保金额的确不同。
劳退部份,没有分什么级距,应该要照实33000去计算6%。所以是1980元。
如公司用31200元计算,变成1872元。每月会少缴100多元。
所以公司的确有违法。只是情节非常轻微。
“现实中”
劳保局对于这种轻微违规,通常就是叫你更正而已。不会开罚单。
再来是薪水加不加薪的问题,这个是民事纠纷。
并不是签名才叫约定。嘴巴说好。一样算契约成立。
只是要在法庭举证超级困难,所以嘴巴约定最好要录音。没录音一切免谈。
民事就是要有人去告,没告就不会进法院。
如果没人告,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刑事部份就不用提了。因为刑事要是抓人去关,判定会非常严苛。
劳资纠纷要搞到刑事成立,事实上是很困难的。
通常都是双方互告,但是通通不起诉。
现在看起来,双方都没有证据可以让对方一刀毙命。
大家就自行斟酌谁说谎搂。
作者: meowgy (sky)   2018-05-29 10:17:00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5-29 10:18:00
这个专业
作者: chister ( )   2018-05-29 10:21:00
作者: juicebeach (1518E)   2018-05-29 10:24:00
双方都满避重就轻的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5-29 10:25:00
人家很自豪该给的待遇福利从来没少过!
作者: youarewho (你是谁)   2018-05-29 10:36:00
感谢分享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8-05-29 10:40:00
一个是说前公司太烂 一个是说前员工摆烂 这没交集啊XD如果两个都是事实 那应该要帮谁啦XD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5-29 10:53:00
对公司是比较伤啦 老板没公布全名算手下留情了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8-05-29 10:54:00
lp大可能突破盲点了,公司抹黑这员工也是不遗余力
作者: mdforget (forget)   2018-05-29 11:01:00
伙食费是经常性给付薪资,本来就该申报劳健保才是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5-29 11:03:00
老板没公布全名? 那是因为被提醒可能违反个资法好吗昨晚第一句就是打上对方全名 还说"你讲我也可以讲"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5-29 11:08:00
伙食费若凭单据请款就不归类在投保薪资里头囉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5-29 11:14:00
楼上觉得那老板的描述是用单据请款?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5-29 11:39:00
科科,怎么又扯到原事件老板,乡民里一堆没有试用期这件事的错误资讯,一直被滥用,伙食费我看也会变成一样的状况,知其一 未知其二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5-29 11:41:00
所以推文错用试用期解释的 都马上被后面的推文指正但是原文错得更离谱的 某些人只会"推回应"
作者: oherman (qq)   2018-05-29 12:07:00
要员工自备电脑怎么避而不提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5-29 12:08:00
更离谱?都是they的错,资方错就罪该万死,劳方可原谅,科科
作者: oherman (qq)   2018-05-29 12:08:00
还有没给加班费
作者: LEON888 (LEON888)   2018-05-29 12:26:00
推文好笑
作者: teresa5671 (pppppp000)   2018-05-29 12:56:00
推专业
作者: flyerknight (苍龙飞虹)   2018-05-29 12:59:00
推~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5-29 13:03:00
没有更离谱? 11:43前的讯息都是老板自己说高薪低报"合法"之后才改口是内部沟通错误 你觉得老板自己觉得高薪低报是合法这件事 离不离谱?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8-05-29 13:04:00
发现员工本名没马干净 哈哈…XD
作者: Hanbor ( )   2018-05-29 13:13:00
有帮他备份 想继续玩他可以告帮贴文的那位员工 哈哈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8-05-29 13:48:00
台女帮老板护航?恶心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8-05-29 16:37:00
老板没公布吗?我昨天看很清楚啊!
作者: mdforget (forget)   2018-05-29 17:12:00
我倒想听听lalala觉得这伙食费应列入申报有何问题?
作者: sc1 (sc1)   2018-05-29 17:30:00
除了政府补贴还有别的收入?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8-05-29 19:16:00
我前公司在谈薪时没讲清楚,结果膳食含在月薪里,后来换工作谈薪第一件事就是确定月薪不包含膳食,这样一个月也差了2400块
作者: sc1 (sc1)   2018-05-29 20:34:00
该司新闻内容实在是不能叫“自媒体”
作者: bel0403 (林小贝)   2018-05-31 01:49:00
推补充法律知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