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主管说其实很多人想加班

楼主: jamee (啊哈哈)   2018-05-08 23:17:36
我讲我遇到的2间公司情形:
1.在高雄传产
该公司的薪水结构是底薪10000, 用各种奖金和补助把你弄到月薪22000以上
换算底薪是时薪55元, 加班费乘于1.33与1.66=73与91元
假日加班按底薪55元计.
当然没人肯加班, 下班时间18:00, 17:55就一堆人在打卡钟等了.
产线没作到目标的作业员也直接扔下工作就走了, 剩班长在那一个人补进度.
2.在台南县科技大厂
该公司原本加班实报实领, 大家都超爱加班, 很多人每个月都加80小时以上.
后来管理处觉得不妥, 就定每个职缺的加班费用上限, 超过不计.
大家就不爱加班了, 然后是各部门主管要求大家轮流加班, 最后变成强制加班..
我觉得元凶是加班责任制..
比较浅一点的原因是加C/P值过低才没有人要加, 如同公司1情形.
主管讲的话是屁话, 若是肯按劳基法规定给予正常的加班费, 就会让员工恢复加班意愿.
讲周休二日是拖垮台湾经济的元凶, 根本把原因牵托给劳工.
※ 引述《Hiterler (希特勒)》之铭言:
: 不只想加班
: 想要天天上班的大有人在
: 无奈被政府限制
: 主管还说周休二日是拖垮台湾经济的元凶
: 真的是这样吗?
: 那小鲁五点没到就在打卡机旁边罚站是不是异类啊?
: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8-05-08 23:56:00
我觉得你这篇论点还是怪怪的,追根究柢让员工必须加班就是畸形的状况...元凶其实是低薪才对
作者: sevencall (小麒)   2018-05-09 00:04:00
底薪弄到10000真的很猛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8-05-09 00:06:00
元凶是惯老板吧
作者: metalfinally   2018-05-09 00:21:00
要人加班也是要把加班费弄得让人想去加班,付不出加班费又要人加班的公司,就是没本事只好靠独裁
作者: njpbjp6 (N J)   2018-05-09 00:36:00
底薪10000真的行之有年了,我好几年前在高雄也是这样最扯的是你还有1.33 1.66 我看到的那个永远是底薪而已加班加到快死领不到五千 笑死人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8-05-09 01:03:00
只要是经常性薪资都是算入薪资里,管你公司用什么名目,上法院公司稳输
作者: meihsiu (----)   2018-05-09 05:12:00
回楼上 我的前公司加班费也用底薪算 原来...
楼主: jamee (啊哈哈)   2018-05-09 06:35:00
不想加班的原因很多,大家各有看法是一定的。第一间公司在我离职后不久就被人检举,但不是我去检举的
作者: saram (saram)   2018-05-09 10:41:00
责任制对于股东来讲是一种利润保障.就如同厂内的杂务外包,成本可以稳定控制住.假设无责任制,那么员工干脆偷懒,制造加班机会,公司就少赚.有一种轮班制,就是让你干十二小时(有加班费在内),这样也算半个责任制.但是有员工讨厌加班,就算要给他加班费他也不想赚,就拉倒.公司要充分利用工厂设备,若休二日,那些折旧,租金与保险费一样要付出的.农民看天吃饭,晚上无法耕作,可正常休.但工人不比农民.老板算算还是两班制,24小时生产最划算.不信请劳委会公务员来经营这些加工业看看,他能怎样赚法?西门豹把神棍丢到河里去请示河神故事听过吗?
楼主: jamee (啊哈哈)   2018-05-09 11:25:00
员工上班摸鱼当然要想办法解决。但是若是要扩充产能要求员工加班却不给合理价码,最后只能用强迫的方式。另一种变相责任制就是下班时才说要开会,然后不给加班费我也遇过。至于固定成本那些,现在这些电费水费上涨,部份企业也走向不24小时制,像7-11就有些地区就夜间关门。责任制在台湾被滥用,该给加班费不结,用各种方式来规避。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8-05-09 11:40:00
2间都明目张胆违法加班费要用全薪 而不是底薪去算
作者: CANDY810409 (夏绪)   2018-05-09 12:21:00
为什么我刚刚上网查是说津贴奖金等都要加进去换算加班费(真的好奇 我也不知道正确算法)没事 我爬完推文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8-05-09 12:46:00
太低谁想加班,累得半死结果赚的连一份简餐都吃不起,不值啊
作者: triff (triff)   2018-05-09 15:04:00
底薪一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