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日商公司的特休计算

楼主: ttnnee (ttnnee)   2018-05-03 12:32:10
我在日商公司
公司说自己优于劳基法,可是我觉得好像没有…
以7月为起点
在5-6月到职会预给1天特休,3-4月2天 以此类推
试用期三个月后可以开始启用
在今年7月到隔年7月又会有新的7天
但是在离职时又会把预给的全部扣回来
我的问题是,我在105年7月4号到职
目前已经有105年7月启用~106年7月的7天
以及106年7月~107年7月的7天
那我在107年已经满两年了,公司是不是该再给我10天?
还是以公司制度的算法 因为已经预给了所以还是只有7天?
不想白白被凹3天
作者: a46080704 (....)   2018-05-03 13:16:00
我觉得你先去问问你们公司的人事
作者: metagalax (MIA)   2018-05-03 14:31:00
也是107年7/4之后才会给10天啊…网络上都有试算系统…不如去试算一下吧
作者: a46080704 (....)   2018-05-03 15:47:00
一年7 两年10 你还没满两年要讨什么这种问题你应该先问公司人事 确认公司计算方式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酱)   2018-05-03 22:27:00
二十年前我去面试工研院,他说依法从一月一日之后满一年的隔年可以有完整七天特休。也就是若我85年七月报到,87年才有完整七天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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