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有关离职问题

楼主: RAVEPLUR (花儿花儿朵朵开)   2018-04-16 14:41:38
引用自己的发文再请教一下板上的前辈
刚看一下公司的离职申请书有备注如下:
备注1:请于30日前将离职申请书缴交至人事部,若未遵照离职程序记大过乙支。
备注2:提出离职申请后,工作表现未符合公司标准或已有适当然选递补,公司得提前终止约聘。
备注1已知不合理
但备注2的意思是我提出申请后 公司在我提出的日期提前叫我走 公司需要给我非自愿离职的申请书?
*当初进公司没有签名什么约聘资料
谢谢各位!
※ 引述《RAVEPLUR (花儿花儿朵朵开)》之铭言:
: 想请教~
: 当初进公司有签份资料
: 当初进公司有签份资料
: 上面有项规定离职必须要前30天提出
: 但依照劳基法规定在职3年以上才需要30天前提出
: 请问我的年资未到3年 依照劳基法只要20天前提出
: 那我签公司的那份资料 会有什么法律问题吗
: 谢谢各位。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8-04-16 15:03:00
都要离开公司还要被公司记大过???这大过是前科??会跟着你的职涯走?
作者: HZM (满岛光人太好,叫我别死。)   2018-04-16 15:18:00
怎一堆人奴性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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