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特殊加给算签约金吗?

楼主: lulumi0618 (鲁鲁米)   2018-01-26 01:22:00
说明一下背景:
我目前在医院特殊单位工作,有签约但是医院没有给签约金 也没有额外受训
最近提离职时HR硬是逼我赔一个月本薪当违约金
不赔不发离职证明与健保转出单
我的主张是我没拿到签约金所以那分合约是无效的
但HR说特殊单位薪水比较高 多的就是签约金
害我突然不知道要回什么...
请问各位前辈,HR的这个说法是合理的吗? 我就这样把自己贱卖掉了?
我的想法是 薪资结构是属于医院的政策,跟签约金不应该混为一谈
不晓得这个主张有没有问题 希望各位可以给些建议
谢谢
作者: teresa5671 (pppppp000)   2018-01-26 01:28:00
特殊加给不是特殊单位的津贴吗?当然不能算是签约金啊!!而且公司是不能拒发离职证明的,建议你直接当HR面前用扩音打给劳工局
作者: icq696969 (橘子果酱)   2018-01-26 01:47:00
直接打电话给劳工局+1
作者: medama ( )   2018-01-26 06:13:00
不发离职证明与健保转出单没差 去劳工局申请就行了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8-01-26 06:58:00
劳工局会帮你解决,不用理hr
作者: tiffenylove (兔斯不吃红萝卜)   2018-01-26 09:07:00
签约金归签约金,特殊单位津贴则是在某些单位每个月本来就要几付的津贴别被HR给唬弄,还有现在有成立“工”会非“公”会,你可以询问“工”会
作者: book2381   2018-01-26 12:47:00
直接申请调解…
作者: lolitass (嘿)   2018-01-27 09:30:00
录音告他了啊 开什么玩笑...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8-01-27 11:53:00
只要是经常性发放不管资方用什么名义,就是俗称薪资,一堆鸟毛公司不好好经营每次在搞这种小事情,难怪格局都这么小另拒发证明是可罚钱的,叫人资不要害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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