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问公司相关资讯,请使用 [公司]类别,勿使用 [问题] 类别 ===========
确认过后,此两行得用 ctrl + y 删除
劳基法第14条规定写雇主订定契约时为虚伪之意思表示而使员工误信而受损害者劳工得不
经预告终止契约
我是看到上面这一条所以一气之下离职的
以下是我到职和离职的经过,我也不是很懂法律,但是有去申请劳资协调,下礼拜要开会
了,能请懂的人帮我解惑一下好让我站得住脚讲话
当初应征工作时我在公司应征的是A职位,后来2次面试后前雇主表示目前A职位不缺人问
我B职位可不可以,当时经济有压力,所以答应了
在应征A职位时谈得薪水跟我上一份一样是N,但对方表示我在B职位没相关经验能否先以N
-2000来谈,对方也表示之后会再调整,当时觉得没关系就先答应
到职上工后对方又以试用期为由再减2000
所以薪资立马被砍成N-4000…
但是我因为到职了我把其他offer也推掉,当时经济也无法支持我继续找其他工作就先答
应了
然后快到3个月后我主动找雇主谈试用期期满的薪资,(当时公司隔周有个大活动)结果
老板娘跟老板互相踢皮球装死数天后到了接近活动才说一律等到活动结束才谈
但薪水被砍4000之后根本不太能支持我正常生活收支于是有问能否早点谈,但对方开的价
格连N都不到,所以我考虑到下班才给答复说不能接受以后,老板跟老板娘又再度互相踢
皮球
之后就一直没下文到活动结束后,看到公司在数字银行开出我这个职位的职缺
一气之下我就拿非自愿离职单给雇主签了
早上雇主还很爽快的直接签完
(可能觉得我这个职位很免洗所以也不打算给这个职位太高薪所以爽快签下)
下午发现我这个职位不能没有人以后就跑来我的座位上说
依照劳基法做满3个月必须要留十天
并扬言要收回我的非自愿离职单
于是我回他
当初进来我被安排到不是一开始的职缺,挂羊头卖狗肉就算了
到职后才告知试用期和我预期的薪资差4000我也没多说什么
现在才说没试用期要我多留十天(那请问没试用期扣我薪水干嘛?)
我以为过了试用期以后会调整到我满意,结果你们一直装死装到3个月都过去了
我觉得我根本受骗,我原先大可在还没三个月的时候离职,结果硬是被拖到3个月后,大
活动我也都做完了还要被要求多做十天
于是我就拿着我把交接事项打完然后就拿着我的非自愿离职单离开了
问题有几个
1.请问我这样有依照我一开始打的因雇主虚伪而由劳方解约吗?
2.依照劳基法我做满三个月必须留下十天吗?
3.若因为雇主订定虚伪成立我能拿到资遣费和预告工资的十天薪水吗?还是只能拿到资遣
费
拜托大家帮我解惑一下,我怕我资料准备不够,但是Line对话纪录跟已读不回还有当时谈
薪水我都有纪录跟录音,协商时我也会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