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最近又开始求职
然后录取了某工作(以A代称好了
因为对方好像满急的面试完当天就电话通知请我隔天先去交接
当下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用一天半交接完后就遇到假日(六日一)
我有事先表示星期二无法立刻报到于是预定星期三报到
但是
在星期二接到另一个工作B的录取通知
然后我就反悔了 立刻打电话告知A工作负责人
说我无法去报到很抱歉 也诚实告知是因为录取另一工作
对方也很慌张说要跟主管讨论再回我电话
结果等到隔天(三)五点多才来电 打了5通我都没接到
大概过10分钟我看到立刻回电
他请我把之前有交接现金的部分拿过去
然后就约好隔天(四)的中午左右过去
接着隔天我就到公司A交还现金 都清点完毕后
对方跟我说:因为这是有关现金的部分就比较严肃一点
我:恩恩
对方:因为这些都现金 你这样子有点严重
我:可是因为你跟我说会再回我电话 所以我在等你电话
对方:我们这边也是有疏忽 以为你会来接这个工作
我:恩恩
对方:这样如果是大一点的公司是会采取法律途径的
我:恩恩(内心充满疑惑???)
对方:所以就是钱这方面就是比较严肃一点 是有可能走法律的
我:恩恩(?????????)
对方:那这样就可以了
我:谢谢 不好意思
然后我就充满疑惑的离开
所以对方是觉得我要卷款潜逃吗??
是觉得我说不报到之后就故意不还钱了吗??
是他自己说要回电话我才一直等的阿
我还想说那星期三要到底要不要去报到(虽然我是没去)
想说等他回电确认再跟他讨论钱要怎么还阿
除了反悔不去报到 到底哪里有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