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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在华人传统中,是农历年里最后一次祭拜土地公的日子,而对于劳工朋友来说,则是老板们应该要好好慰劳员工一年以来辛劳的日子了。
每个事业单位的文化与传统都有差异,或应该说是老板的思维不同,都将造就一场尾牙到底算是欢乐聚餐,又或是可怕的鸿门宴。
在年关将近的今天,我们就要来谈谈有关于尾牙的二三事,如果你每年都是无忧无虑欢欢喜喜地参加的尾牙,那这篇文章就当作冷知识看看就好,但如果你参加尾牙都要先面临一场自我的天人交战,那么这篇文章或许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尾牙到底算不算工作时间?
我们常听到“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认识”这句话,在企业文化充满团结或合作气氛的组织成员,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不能跟同事当好朋友。然而,在现实的职场生活中,的确有许多事业单位的员工每天都身处在尔虞我诈、竞争激烈的环境里,巴不得一下班就回家,宁可自己吃胡须张也不愿意出席尾牙聚餐。
对于那些不愿出席,或甚惧于出席尾牙的朋友们来说,到底尾牙算不算工作时间呢?我们先参考以下函释: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0年06月08日台劳动二字第14217号函: “事业单位于正常工作时间外办理训练或集会,如该训练系属劳工教育训练 ,或该训练、集会系属自愿性参加者,则该时段不属工作时间。”
依上开函释来看,无论是尾牙、教育训练或其他会议, 该不该认列为工作时间的前提是有无“强制性”, 如果不参加尾牙就必须请假,或甚至有其他惩戒性措施以致劳工不敢不参加, 那么该段时间很可能会被认列为工作时间,如果是在平常工作日的正常工时后直接举行尾牙,或是在约定休息日举行的话,便要依法计算加班费了!
二、出席尾牙的过程中,或离开宴会后出了交通意外,算是职业灾害吗?
接上题,我们先以上述的原则认定尾牙算不算工作时间,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在工作时间出退勤的过程中发生车祸,如果没有违反认列通勤灾害的要件(例如因闯红灯而肇事或酒驾出意外当然就不算了), 那么当然就会算是职业灾害了, 而在医疗中不能工作的期间,也就必须算是公伤病假了!
反之,如果尾牙不具强制力,要不要出席都可以自由选择,那便不算是工作时间,如此一来,出席或离开尾牙会场的过程中出了交通意外,也就不能算是通勤灾害了。
无论如何,大家都应该要注意交通安全,切记不要酒驾害人害己呀!
三、如果尾牙在公司举办,过程中出了意外,这又算不算职业灾害呢?
如果聚会或尾牙是在工作场所举办的话,员工在过程中出了意外,又会不会算是职业灾害呢?或许以前真的有发生过这种状况,因此劳动在民国86年时有特别作出解释: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6年03月11日台劳安三字第008032号函: “本案劳工于下班后参加事业单位所举办之年终聚餐时滑倒受伤,如因雇主 所提供设施之瑕疵而致之伤害,属职业灾害。”
依照上开函释的前提,是员工出了意外的原因是“雇主提供之设施有瑕疵”, 但我们想现在很多尾牙聚餐要嘛在餐厅举办,要不就是请其他厂商来协助办理, 应该越来越少情况会符合这项要件吧!
四、尾牙餐会的费用,可以由职工福利金中支出吗?
有关这个问题,劳动部同样的早已做出相关的解释: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0年6月26日台80劳福1字第15538号函:“事业单位岁末尾牙宴请全体员工聚餐,系属事业主慰劳员工一年来之辛劳所举办之活动,非一般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主办之聚餐活动,故尾牙聚餐费用自不宜动支职工福利金。”
除了上开的解释,依照职工福利金条例规定,职工福利金的动支范围并不包含尾牙餐会,因此虽然函释是写“不宜”动支,但还是奉劝老板们真的不要动到该基金来举办尾牙比较不会起争议啦!
五、尾牙抽中的奖金,算是“工资”吗?会影响平均工资的计算吗?
在许多事业单位举办的尾牙餐会中,最大的重头戏就是应该就是抽奖活动了吧!那么对于有幸抽到奖金的幸运儿而言,该笔奖金算不算是工资呢?
在大部分的情况而言,该奖金是不算工资的。因为在尾牙抽奖中所抽到的奖金并非是工作的对价报酬,也不会是经常性的给与,依劳基法第2条第3款的定义而言并非为工资性质,因此该奖金自然不会列入到加班费计算基础中,在计算资遣费或退休金之平均工资时,也不会有影响囉。
六、吃尾牙过程中老板把鸡头指向我,到底是什么意思啦?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google一下然后吃完饭回办公室收拾东西准备走人吧......不过我们还是提醒一下,如果老板要用这招暗示员工,还是要依照资遣程序来办理唷!详情请参考:漂亮转身吧!一定要知道的资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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