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已补上打卡片为证
我12/8面试一家
限期3个月快闪专柜
谈好底薪22000 基本时数220
单人柜 月休8天
全天班 10:30-10:00 = 11.5小时
超过时数用加班费时薪计算
结果12/9进柜(开幕日)
我早上7点就到了站到晚上闭店10点
9号当天整整15小时
而当天才又改说
变成跟楼上公司另一个牌子
合并成两柜3人配
薪资结算法
是上月26号算至当月25
总结一个月
而我12/9才上班 基本上不足月
原本可排休6天但因为排不进
我截至目前只排休19号一天而已
有4天未休1天改晚班
12/9 7点-10 /15HR
12/10-12/18都是10:30-10:30 /11.5HR
12/9排休
12/20晚班 1-10点/9HR
12/21-22 都是10:30-10:30 /11.5HR
12/23晚班 1-10点/9HR
12/24-25 都是10:30-10:30 /11.5HR
以上是我12月的时数
公司原本说用底薪22000除于天数30
733(日薪)
但公司23号打来说
因为我这个月工时较长
这个月给我店长底薪
26000下去算除于30天
一天等于867
因12/9一早帮忙进柜 直接算1000
12/10-12/25共16天
867 X 16天 =13872
等于我薪资到25号是14872底薪
但我未休完的加班费
却说要看我这个月
总时数有没有超过220HR
可是我就算从9号-25号
天天全天班11.5HR没休假的话
也不可能220HR
我的加班费是否被吃掉了
有人懂这个正确算法是怎么计算吗??
第一次碰到这种
问题:
基本一天工时为限8小时
超出算加班。
一个月基本时数也才174
请问我这个月薪资
要怎么算才是正确的???
用一开始22000底薪除30
733x17(9号-25号)
=12461
其余多的时数用加班费
结算吗?
因为公司12/9 只给我1000
我打卡纪录是7点到10点
然后原可排休6天
我只休1天1天改晚班(9小时)
另外4天未休
这部分怎么算呢?
我自己换算觉得很奇怪
等于我的日薪
因为我上全班11.5
跟上晚班9小时
我的日薪都一样的
拜托,大家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