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se0115 (nose888)
2017-12-25 00:07:37大家好,
之前急着找工作,
收到offer后去公司报到那天签了契约,
虽然当下有意识到这条好像不太合理,
但是当下为了想要工作还是签下去了......
其中有一条是‘如同意在一个月内(含)自行离职,将放弃该期间薪资并且支付新台币五
千元作为人事及教育训练等相关成本之赔偿‘
但是现在不到一个月我就想走了啊啊啊啊
但是我才不想做白工又要赔5000...
更何况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培训,
请问大家这条合约是成立的吗QQ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