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ObG5fbC.jpg
当初入职时已经缴交保证书,好像也有电话确认过保证人。
现在入职都五个月了,人事就突然电洽当初两个保证人,说要寄如附件的对保书,还自己
挂号寄给保证人要求回函。
完全没通知或告知我们员工本人,是不是根本不信任员工当初所写的,而且我当初没拍照
原本保证书内容,我总觉得内容好像改过不是当初的内容。一直催保证人收到的挂号赶快
签名回寄。
想另外请问版友,附件内容说效力是离职三个月后才失效,才把保证书退还?记得当初进
来签的好像没看到什么离职三个月内都有效力。这样合法吗?
我在意的点是你自己过五个月,突然自己电联是不是会造成保证人以为我本人在公司发生
什么事情。这样很伤感情,我觉得很对不起找的两位保证人,因为是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
,人事自己联系通知要求怎么做。
另外我根本没经手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