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婆代PO,她任职的公司是底薪+业绩奖金制度
因怀孕后期,准备开始请假待产
有询问公司一些相关请假事宜,但有些疑问所以上来询问、讨论
因公司业绩奖金制度规定
1.出勤满18天(含)以上才可领全额奖金
2.出勤满13-17天(含)领50%业绩奖金
3.出勤12天(含)以下不予发放业绩奖金
想请问
1.特休以及产检假是否列入出勤(上班日)计算?
2.若特休假(以及产检假)列入出勤计算,但公司以内部奖金制度说明不列入是否违法?
3.因有上网爬文,是有说特休等同上班,应算工作时数
但是,公司又说,特休有算工作时数,但是没有列入出勤(上班日)计算
两者是否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