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没好货的概念似乎也能套用在板桥劳工局提供的劳资争议义务律师免费咨询服务?
最近因为要离职老板不放人的事苦恼
其实6月底已口头告知,在7月底有跟公司正式提出离职申请
也明确告知9/1要到新公司报到
但上面的人还是不放,甚至要叫我签竞业条款
我在原单位工作4年,程序上是有符合劳基法规定30天前提出离职
基于公司不太友善的态度,想说来咨询ㄧ下有没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
以下简述通话过程:
我:想咨询离职的一些问题(上述内容)
劳:所以呢?那妳时间到走人就是啦!
我:那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单给我怎么办?
劳:为什么要离职证明单?
我:(傻眼)....新公司要我提供
劳:所以呢?
我:那我有哪些方式能取得类似的文件?(其实已经放弃沟通)
劳:那妳要自己打去劳工局相关单位询问喔
我:(OS)呃...你这里不就是劳工局吗?
我:那公司要求我签竞业条款,我能拒签吗
劳:妳不想签就不要签啊
我:.....不会有什么法律上的争议?
劳:.....(没回答)
最后在挂电话前他才说:真的不行就只能提出劳资调解申请
如果事情真的那么简单,也不会来咨询啊
其实不该叫“律师咨询服务”
整个对话过程超屁孩的回答方式
工读生能不能请没那么屁的人啊?
今天如果是真的被压榨到求助无门的人来咨询
得到这种回应真的会觉得未来无望
总之就是:要自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