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被资遣了...这个离职切结书合理吗?

楼主: morphychen (MorpheusChen)   2017-07-31 09:16:31
板友板主各位先进大家好,此篇代友PO文
朋友面临公司临时资遣与薪资相关问题,对公司强迫签的离职切结书有疑义,
恳请各位先进提供意见,感激不尽~"~
http://imgur.com/a/xok2K
以下正文:
本人于7/26被公司告知不适任,当天行政以Email方式寄发离职切结书,
并要求当日签署完成,但因内容有异,本人提出隔日再行提供。
在收集资料后,本人于7/28提出切结书有异,请求讨论,
但行政不断告诉我‘你没有签日期跟名字,是无法拿到薪资的,
且因为我一直不完成手续,公司已于7/27中午前至银行将公司全部同仁的七月薪资
转帐作业完成,除了我的。所以我的薪资必须等9月才可领取。’
虽然过程中本人不断重复要求公司提供我七月份薪资条,但行政一直要我填写
离职日才可以计算,并以‘资遣通告是会被下间公司知道’的方式劝说,
让我从资遣通告、资遣费与十天预告工资三项中选择自己要的,
以备注方式直接书写‘协商给付十天预告工资’于切结书上;
而行政用很轻的字迹在后方写‘NT 10,000’。
最后,切结书上填写的离职日为7月28日。
此外,在事前公司一直以老板8月份不在台湾,要我赶快签署,
老板也签署后才可以发薪资,但事后老板并未于该切结书上签署任何字句,
从头到尾这份就像我个人提供似。
我拿着影本询问行政,他以几乎听不到且含糊的声音回复:
‘该份是公司的,是我要当作发薪资的依据,不会给你。’
至目前为止,我尚未收到薪资条,而且行政说我的薪资会于9/5才给付。
以下为本人急于需要解答的,麻烦各位先进:
1.本切结书内容是否违法?
第六条是否可以“民法72条:法律行为,有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无效。”否决?
2.若内容有涂改,且未于该处签名,此约还生效吗?
3.当签约时属于半被迫,立书人可以否决此切结书吗?
4.该如何避免当9/5领到薪资与当初说的不符,但已过30天追诉期无法求偿的事情发生?
~以上正文结束~
感谢各位先进大德!
初次发文,若有违反之处再麻烦各位指点!!
作者: simongarden (园丁)   2017-07-31 09:24:00
1.乱引用,况且你不签怎么算钱2.成年人签名还不认,先举证你有被迫哪条法律只有30天追溯期?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7-07-31 09:35:00
签名就是你同意了阿
作者: ezlofe   2017-07-31 09:37:00
寄存证信函,而且你是非自愿离职的,要资遣费。
作者: sc1 (sc1)   2017-07-31 09:44:00
你用mac airㄟ 赞 喔
作者: babymasami   2017-07-31 09:58:00
你签下去后已经变成自愿离职,已经拿不到资遣费及预告工资,除非你能举证推翻,另外工资部分仍须按原约定发薪日给付
作者: AlphaMC (偶尔出声)   2017-07-31 10:02:00
都签完了才发问,下次要坚持住,别白付学费
作者: sana113821 (蜂蜜红茶)   2017-07-31 10:46:00
想问一下内容有异是哪边有异
作者: simongarden (园丁)   2017-07-31 10:49:00
切结书只有权利义务的声明,哪来的自愿离职?
作者: edcs ( )   2017-07-31 15:43:00
签了就没救了,掰
作者: ai8051 (aii)   2017-07-31 16:25:00
有写付预告工资,劳资协调可以拿出来公司原有意资遣看看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7-31 18:13:00
签了就没救了
作者: mpmbip (赏味期限)   2017-07-31 21:27:00
你签就签了还乱引法条
作者: god145145   2017-07-31 23:21:00
明天直接到就业服务站办失业给付,会帮你解决所有疑虑。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7-08-01 00:57:00
你签了就认了,下次别乱签名
作者: 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   2017-08-02 19:30:00
给1F 民事诈欺有30天 不懂还吠很大声但确实是签下去就算是自愿离职了第六条要先举证对方有没有违反哪一条强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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