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在今周刊看到的违反劳基法个案,怎么说呢,是觉得目前的法案有很多待修正的地方
,但这几个情况拿出来说,超莫名其妙的啊!
一部荒谬法令,逼劳检大刀挥向这些无辜劳工
(标题就很怪,个案中被罚的都是资法欸)
1/ 崇尚上班时间弹性与自由的劳工
这个只要照常刷卡,然后一样不列考绩就好了吧?!
2/-5/ 真希望台湾职场文化能改变啊....
因人手不足出现紧急加班的状况,公司被罚我倒觉得合理,这是需积极改善的状况,看是
加人还是调整排班制度。
因为对现法有诸多不了解,想上来问问大家目前对法制的理解与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