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的时候进了集团公司上班,
主管在我刚到职就先说:“我不希望妳生小孩,因为妳请长假,我麻烦。”
没多久就离开了该公司。
后来前年12月怀着2个月的身孕面试了一家超级本土的公司,
面试过程中有提及已怀孕,居然也录取了(完全意外),
期间的产检假也是完全没刁难,
产期要请产假两个月也安排人员顺利交接,
只在去年7月底产后skype敲我“请问妳会请育婴假吗?”
然后就这样开始我的留停日子。
直到今年4月,又有同事敲我:“请问妳想复职吗?”
告知我没有预计找保母,也没有替手后,
公司再度连系我:“老板娘说在家工作也可以。”
然后5月份就开始我在家帮公司操作网络行销的边工作边育儿生活,
值得一提的部份是,每个月都得回公司开2天的全天月会,
公司让我带着婴儿同行,只在重要议题时让我请假的先生把孩子带到隔壁办公室玩耍,
因为我女儿还在哺乳期,全母奶2小时得喂一次。
人事说我是公司第一个怀孕、生子、复职的员工,
而且公司友善到让我觉得我是在平行时空生活啊啊啊!
虽然这是劳基法应有的保障,但对比我在集团遇到的主管,
以及中间在其它公司工作,一知道怀孕就热切提醒我:“哎呀!妳知道我们小公司,
妳怀孕不能搬重物,我还得加人力,其实很耗费成本,妳要不要考虑休息一下呢?”
现在这样“应有的待遇”对我来说真的感动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