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病假

楼主: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15:17:46
我朋友因长期腹痛不适于5月假日至医院就诊,
并排定6月的工作日(最快可检查日期)做检查,以确认病灶,
并于7月假日预约回诊看报告了解病情。
6月检查前&当日欲持检查收据请病假(大医院,当日无法开诊断证明),
公司表示需出具诊断证明才能申请,
向公司表示会于7月回诊时请医师开立证明,
但公司不接受,公司表示7月回诊的诊断证明,
是代表病假要从开立证明起往后才能计算,
6月的检查是私人事务,要请事假。
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有没有建议怎么处理比较好?
先感谢大家的建议!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17-06-28 15:23:00
检查也能开诊断证明
楼主: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15:23:00
当日有问过检查的医师,医师说要回诊才能开。因为该医师门诊都额满,不需请假的时间已经挂不进去,所以才延宕至7月初的门诊才能开立诊断证明,但公司不接受。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7-06-28 16:22:00
去跟劳工局检举
作者: evaxiao (evaxiao )   2017-06-28 20:54:00
门诊缴费收据(挂号费)就可以吧就医证明不是只有“诊断证明书”一种
楼主: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21:37:00
人事表示公司内规是要拿诊断证明QQ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7-06-28 22:10:00
劳动部前身劳委会早有说明 惟合法医疗机构或医师之证明书甚或门诊就医收据均可作为请假之依据公司不能强行要求一定要有医生证明
楼主: fmp6 (喔耶耶耶)   2017-06-28 23:17:00
谢谢r大。另想询问,人事表示需于医师开立证明当日起算,始得确认是“生病”,且需在诊断证明上写“宜休养x日”,这样才能请“病假”。此种说法是否也超越法所规范,进而侵害劳工权益?劳动部或劳委会曾有过相关解释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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