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如题,虽然这样的标题会让人觉得我是个摆烂的员工!但我现在真的想直接表达我的感受
!
先贴我的工作合约给大家看
重点在第四项!
合约书
X事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与立契约人Y(以下简称乙方)
同意订立如下条款,遵守履行。
1、 乙方于2017年3月9日起至2019年 3月8日止,接受甲方企画与摄影一职,
本公司薪资为32000,因乙方签定本约,故三个月后月薪调整为35000元整,
自2017年6月10日起月薪调整为 35000元整。
乙方享有劳健保与6%劳退金以及管理办法中之所有福利。
2、 乙方同意于任职上班期间所拍摄与企画之影片、照片与故事,其著作财产权全部
让与给甲方。
三、 乙方知悉并同意于服务期间及离职后,遵守保密约款如下:
乙方对于甲方之机密资讯应依保密约款负保密责任,对于乙方于受雇期间所知悉
或接触甲方依约对第三者负保密义务之机密资讯,亦同。双方已明悉保密约款之
规定(如下)同意遵守之:本合约所指之“机密资讯”系指乙方于受雇期间内,
因使用甲方之设备、资源或因职务关系,直接或间接收受、接触、知悉、构思、
创作或开发之资料及资讯,或标示“极机密”、“机密”、“密”字或其他类似
文字或经宣示为机密者,不论其是否以书面为之、是否已完成,亦不问是否可申
请、登记专利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等。乙方对于甲方之机密资讯应保持其机密性,
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或依乙方职务之正当履行、不得交付、告知、移转、email
或以任何方式泄漏予第三人或对外发表,亦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利用或使用之,
离职后亦同。乙方于本合约终止后,不得利用甲方之机密资讯,为自己或第三人,
从事或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之业务,如有违反或为防止乙方违反时,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四、 若乙方任意离职,未工作至约满日,则乙方将支付甲方2.5个月薪资,作为人员
培训之教育费用。
五、 合约期满,若乙方要离职,须在离职前1个月提前告知,并交接两周,始完成离
职手续,否则视同未离职员工。
想离职原因
1、老板晚上不睡觉,假日不休息,喜欢传讯息提醒员工做事!
2、老板脾气很差,常常沟通到一半就暴走挂电话!
3、其余还有很多原因,或许大部分的老板都是这样吧?!
问题:
现在想离职,但当初一时昏脑,签订了这样的合约,在网络上也看了很多资料,所以发现
或许有不付违约金之可能!
1、第四点的违约金是用来支付下一位的人员培训,但事实上我任职的时候根本没有经培
训!
2、按照网络上的违约金纠纷来看,很多最后的赔偿是依工作年资,按比例赔偿!
3、第三点我自己的疑问..既然还在试用期,老板既然有权利可以决定你的去留与否,那
员工是否也有对等之权利可以以不适应为缘由而离职,不用负担违约金呢?
我真的觉得心力憔悴....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