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n4294 (leon4294)》之铭言:
: 本人因以下事项与前公司发生争议:
: 1. 未给付面试约定薪资,原谈定试用期3个月后加薪多少钱,但领到第4个月薪资时却发
: 现雇主未履行,中间一个月公司完全未跟我谈过工作状况
: 2. 到职时未发放员工守则,且片面修改面试约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未有书面规范的情况
: 下迳自扣薪,甚至非公平执行相关守则
: 3. 劳保低报
: 4. 未给付加班费
1.
调解本来就只是跑流程而已,因为调解人没有权力判谁赢谁输。
委员偏劳工还是偏公司,没有意义。
调解就是要双方都同意才成立。
委员偏公司,劳工可以坚持不接受。
委员偏劳工,公司可以坚持不接受。
2.
很多笨蛋老板不晓得自己违法,调解时还会讲歪理。等于自己承认自己违法。
所以不要戳破公司的主张,让公司说词写在文件上。就变成铁证了。
3.
书面资料蒐集清楚,劳工局就可以开罚单了。
劳工局的风格就是优先看打卡纪录。
如公司拿不出打卡纪录,罚九万。
有打卡纪录,纪录上时间有加班。没给加班费。罚两万。
薪资少给,罚两万。
公司如果说“员工未申请加班,所以不算”。劳工局通常不接受,还是照开。
你的情况来讲,大概就是罚四万。罚单是缴给政府,不是缴给你。
4.
劳保低报是“刑事”,会留下前科。
你把资料全部蒐集清楚,到“地检署”检举,不要怀疑。
你是向检察官检举。跟检察官说明案情,书面资料交出去就好了。
后续会由检察官跑流程。你什么都不用做。视情况可能要法院作证。
因为不是重罪,通常判六个月,易科罚金解决。
基本上公司一定会有人留下前科,看是会计吞,还是老板吞。
5.
会留下前科的话,民事方面,公司99.9%会找你和解。到时候就可以讨钱。
不用花律师费。
6.
如果公司确定不和解。例如说老板超厉害,全部推给会计,而且检察官信了。
变成会计背前科,那跟会计讨钱没有意义。人家也是基层员工。没钱。
你就只能花律师费走民事诉讼。
不管输赢,律师费都是自己出。就算你告赢其实还是亏钱。
细节可以看这篇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2017/03/blog-po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