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跟大家请益:
最近2月中身体不适生病,因到3月状况时好时坏
现在公司主动要求2个月好好休息去看医生,留职停薪
而且临时在3/10通知,下星期一不用进公司,
让我觉得措手不及,也面临到经济上会有压力
问题来了
留职停薪的表格上载明 “此期间,公司不投保劳保与健保”
我也上网查了相关讯息
依据劳工保险条例第九条(留职停薪但可参加保险的例外),
有几种情况得继续参加劳工保险:
1.应征召服兵役者
2.派遣出国考察、研习或提供服务者
3.因伤病请假至留职停薪者,普通伤病未超过一年,职业灾害未超过2年
4.在职劳工,年逾65岁继续工作者
5.因案停职或被羁押,未经法院判决者
6.任职满6个月,于每一子女满3岁前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但不得逾2年
以上除第2项可调整投保薪资外,其余不得调整投保薪资。
请问此情形若跟公司争取,机会大吗? 如果劳保中断,对个人有影响吗?
若面试下一间公司看到劳保有中断,会问起原因,该怎么办?
另外若申请病假30天休息,会比较好吗? 至少劳健保没中断,也有半薪
只是不知公司能不能接受?
请提供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