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k612091 (Chloe)
2016-12-18 16:41:02各位好,潜水已久。
年关将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还不知道公司怎么样给予假期
我所待的公司是连锁公司的南区分店,
早上11点~晚上9点 月休8天(国定假日没有补假也没有加班费)
就我所知若无给补假或是加班费就是违反劳基法了
今年3月时来到这间公司一直到现在年底了都没有给过半次
想知道若是我现在回头要求来得及吗?
(极端一点也许我会直接检举,因雇主态度实在恶劣)
当初面试时说“该有的都有”(至少劳健保跟劳基法都有吧?)
结果询问主管关于特休假时却说“我们小公司没再走劳基法”
当下真的觉得有点莫名好笑...
接下来年关将近了,1/1元旦公司老板娘原本口头说会放假,
结果又说“等待老板通知”,但1/1不是国定假日嘛?不给放也得补吧?
(若我认知有错误烦请纠正我)
接下来过年,都不说要怎么给假,我和同事预想着应该是月休8天扣掉1月过年的3天
等于是1/1~26只能休5天,虽说不违反一周工时40小时
但是用我们该有的假去扣掉应该也是不对的吧?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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