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预告期间跟特休的问题

楼主: vi000246 (Vi)   2016-12-14 14:27:17
我打算在明年的228四天连假放完后 也就是3/1离职
想问如果我提早20天寄信说要3/1离职
那我的薪水会计算到3/1吗
我问过人资 说公司可能会提早让人走 不会待到预告期满
如果公司没给足到3/1的薪水算违法吧?
还有特休问题 我问过人资 要一口气连请七天假的话要逐级到董事长核可
他暗示我不要这样请 因为可能无法过关
而且公司的特休无法换薪水
我上网查过劳基法 离职时特休没休完 要员工举证是自已想休而不能休
想问我连请七天特休应该是合法的吧?
还是要劳资双方同意我才能连休七天?
除了保留信件证据还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例如雇主可找借口让我待不到3/1之类的
希望有人能帮忙解惑 谢谢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6-12-14 15:11:00
你的文我不用看完 簡單說 2點1.提前要人走就是資遣 要資遺費2.特休要給薪任一不給付就是到勞工局 申訴 檢舉
作者: airtsubasa (伪学姊)   2016-12-14 16:03:00
你的預告天數是幾天? 是20天嗎? 如果是的話,你是要在前20天那天提嗎?看得出來你應該連交接都不想吧
楼主: vi000246 (Vi)   2016-12-14 16:41:00
目前沒人可交接 我筆記寫很詳細 要讓人接手的話應該是夠的
作者: sdamel (=ˇ=)   2016-12-14 18:03:00
休好休滿,別讓公司跟你亂定義預告期間,我前公司資遣我,一個月前講,我每個禮拜跟他休求職假,後來公司定義離職前十天才開始算
作者: ChienFong (计画通り)   2016-12-14 18:06:00
明年特休你不想要公司還不敢不給 被捅到罰的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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