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孕妇的工时问题

楼主: eric420 (过现未爱)   2016-12-04 22:43:50
大家好~想请问大家关于孕妇工时的问题
目前任职的公司在台北市
现在我怀孕大约20周
因为公司的型态
平均来说一个月一次会大加班
就是从正常上班时间早上九点
一直到隔天凌晨两点到五点不等
公司有给加班费,虽然是按照劳保的1.66和1.33算法
但是是用底薪来算,也就是最低工资....
由于公司产业关系
这种加班状况是无可避免
在之前有跟主管协调过
若是大加班那天
我无法再像之前跟其他同事一起大加班到几点都无所谓
主管表示他也无可奈何,事情还是得做完
言下之意就是他不希望我在凌晨两点就先行离开
原本想说就剩下几次撑一下应该还可以
毕竟也不想造成主管和其他同事的麻烦
但是上次加班到凌晨回家之后,肚子下腹很不舒服
我就有点吓到了
公司是小公司,若是去检举或投诉
怕是连之后的产假育婴假等等的都没有
加上目前年关将近,年终虽然不多但也不无小补
如果按照劳基法
第 49 条
雇主不得使女工于午后十时至翌晨六时之时间内工作。但雇主经工会同意
,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者,不
在此限:
一、提供必要之安全卫生设施。
二、无大众运输工具可资运用时,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前项第一款所称必要之安全卫生设施,其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但雇
主与劳工约定之安全卫生设施优于本法者,从其约定。
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于午后十时至翌晨六时之时间内工作者
,雇主不得强制其工作。
第一项规定,于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必须使女工于午后十时至
翌晨六时之时间内工作时,不适用之。
第一项但书及前项规定,于妊娠或哺乳期间之女工,不适用之。
想问问有没有人有跟我一样的经验?
或是可以提供给我一些想法?
或是跟劳工局申诉过的经验可以跟我分享吗?
谢谢大家~
作者: longeye (坏运丢龙眼)   2016-12-05 02:22:00
妳当然可以去检举,但就是会黑掉。脸皮厚一点就把劳基法给人资看,顺便录音,说你就是无法这样大加班,每天几点就要走人。公司要是火你,把录音的东西提出来再检举一次。说真的老板讲这样根本不在乎你肚子里的小孩,那你干嘛在乎有没有帮他加班?再看一次发现是主管讲的,抱歉,我修正。
楼主: eric420 (过现未爱)   2016-12-05 21:10:00
谢谢楼上回应,其实都是忍无可忍才会想到检举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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