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2日为周六、12月25日为周日,若周六或周日公司原本就排定是劳工休息日、或
例假日者,雇主应给予加倍工资或择日补假。
台北市劳动局表示,11月12日国父诞辰纪念日、12月25日行宪纪念日,依照现行劳基法规
定仍为国定假日,雇主应给劳工放假、工资照给;或依劳基法第39条规定给予加倍工资或
择日补假。
今年11月12日为周六、12月25日为周日,若周六或周日公司原本就排定是劳工休息日、或
例假日者,雇主应给予劳工额外补假一天;采轮班制的企业应和劳工协商征得同意与其他
工作日对调。
劳动局特别提醒,自今年10月1日起,时薪制的基本薪资已调整为126元,因此于国定假日
出勤的工读生、部分工时人员,其薪水应给126元乘以2以上,才符合“劳基法”规定。若
对国定假日放假规定、给薪问题与资方假日协调争议,可向台北市劳动局劳动基准科寻求
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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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ariE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