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尚未领到薪水

楼主: shoya821 (shoya)   2016-11-09 21:48:06
10月11日到职,行政助理,公司有试用期3个月
开28000的薪资,说试用期因为训练成本,只能给26000
在职两个星期,感觉制度、工作内容及人员间有些状况,不适合久待
例如只是单纯行政助理,上班时间09:00~18:00,但上下班没有打卡
到职第三天财务才进公司办加保
超时工作没有加班费...
总之两个星期左右决定趁满3个月前尽速离职
但公司每周五都有全体人员会议,通常在17:50才开始开...
因此会议结束也超过下班时间了...
唯一优点是10月25日和31日有放假...
原订10月28日星期五就要口头告知要离职
但开完会已经超过下班时间,又怕被拉住谈话会再延长下班时间...
我选择在10月31日星期一的18:00后寄了e-mail给几位主管提出离职
尽管十分不认同许多工作内容,但只用了认为自己不适任这份职务的理由
隔天只有直属小主管传通讯软件询问原因,
而我也只说了自己认为不适合的地方
第三天11月2日,财务主管寄了e-mail如下:
    报到时有报到手续,离职不用有离职手续吗?
    工作上有问题应是讨论,而不是发个MAIL就没事了。
    下列为公司从业人员服务规程,你看过的,也签字过的。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期满离职或因故欲自请辞职时,
  均不得请求发给资遣费或任何慰劳金,并应依劳动基准法所定之期间,
  先行预告本公司。未依法预告或未办妥离职手续,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应负赔偿责任。
我以劳基法未满3个月并未规定须预告离职,且我仍以e-mail尽告知义务,
并加上几条相关的条文后回复mail
之后并没有任何联络,那么我自认就到此结束,等11月5日薪水汇入
然后一切并没有这么美好,一直到今天11月9日仍未入帐!!
甚至昨天又写了一次mail想确认何时入帐,却石沉大海...
其实本想好聚好散(?)
可是看来会去劳工局检举了...
想请教大家,是否在这过程我有违失的部分,导致可以这样延误我的薪资?
因为实在不想让这两星期的认真工作就这样付诸流水...
谢谢大家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11-09 21:55:00
就检举啊 有什么好想的
作者: scryed1020 (GTR3S)   2016-11-09 22:11:00
就检举啊!不给薪水就可以去申诉了
作者: fafassh (Elaine)   2016-11-09 22:13:00
就算做一天,也要支薪的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6-11-09 22:25:00
不管过程有无缺失,薪水不能扣留 这是两个分开的事情公司的从业人员流程规定 有违反法律者亦无效证据准备准备,置底文有热腾腾的文章可以参考,加油!
作者: schin5566 (schin5566)   2016-11-09 22:58:00
检举吧 是他们逼你的
楼主: shoya821 (shoya)   2016-11-09 22:58:00
谢谢大家的回复^^
作者: fim (不空)   2016-11-09 23:30:00
你检举重罚两万 他们会给你薪水的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6-11-10 01:53:00
快检举!!顺便请问是哪间公司…
楼主: shoya821 (shoya)   2016-11-10 13:07:00
在竹北六家五路上某间科技公司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11-10 14:59:00
至少要当面辞职吧...还有他的确是无权力扣押薪水...email发一发就不去上班了是非常糟糕的行为
作者: qoopkcs2000 (Qoo)   2016-11-10 16:39:00
正常来说发mail后 也要口头告知 是道德基本礼仪 除非对方太夸张。例如扣钱之类
作者: suckdickman (不以ID废言)   2016-11-10 18:44:00
有规定要当面告知?奴够了没阿
作者: s0300965 (嘯天小野犬-鬥哥)   2016-11-10 20:52:00
笑了 工作出社会 对方不照规矩来凹加班 自己离职有提前通知已经照规矩给面子了 是还要多奴口头告知 以德报怨做不到人之常情 以直报怨已经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吧礼仪式用在懂礼仪的或公司身上的 太软以后还是被吃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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